病栋夜勤

庄绪龙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22281

庄绪龙,男,山东莒南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病栋夜勤副教授(破格),硕士生导师,王健法学院刑事应用法学研究所负责人。兼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昆山市委、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吴中区人民法院、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担任顾问。2011年9月至2019年8月在司法机关任职,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和理论研究工作,参与审理和研究“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江苏首例隔代探望权案”等系列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侧重于实践应用)和司法制度(侧重于司法裁判理论)。


研论文(如无标注,均为独着)

(一)刑法基础理论

1.《“法益可恢复性犯罪”概念之提倡》,载《中外法学》2017年第4期;

2.《“法益恢复”刑法评价的模式比较》,载《环球法律评论》2021年第5期;

3.《归纳与探索:“法益可恢复性犯罪”的刑法评价思考》,载《法律适用》2014年第1期;

4.《道德权利理论与敲诈勒索罪的教义学限缩》,载《中外法学》2022年第2期。

(二)刑事应用法学与经济刑法

1.《“犯罪所得投资收益”追缴的影响因素与判断规则》,载《中国法学》2019年第5期;

2.《近亲属承诺代为退赔反悔的处置体系》,载《法学家》2024年第1期;

3.《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法益结合”问题》,载《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6期;

4.《上下游犯罪“量刑倒挂”困境与“法益恢复”方案》载《法学家》2022年第1期;

5.《集资犯罪追赃挽损诉求与“法益恢复”方案》,载《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9期;

6.第一作者:《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件数”的司法认定》,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3期;

7.第一作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既、未遂形态并存”的司法认定反思》,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3期;

8.《论经济犯罪的“条件性出罪机制”》,载《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1期;

9.《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认定标准新论》,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6期。

(叁)司法裁判理论

1.《司法公信力遭遇的“柔性侵蚀”困境及破解思路》,载《法学》2023年第8期;

2.《“法无明文规定”的基本类型与裁判规则》,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2期;

3.《裁判文书说理如何对待司法政策?》,载《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2期;

4.第一作者:《疫情期间刑事案件“视频庭审”的正当性》,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5期;

5.《裁判文书“说理难”的现实语境与制度理性》,载《法律适用》2015年第11期。


学术着作

独着:《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实体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30万字)。


科研项目

主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在研)

主持: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

主持:2021年第7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结项)

主持:2022年第1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项目(结项)

主持:2020年江苏省社会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结项)

主持:2019年中国法学会基金项目(结项)


获奖情况

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州大学第十九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一等奖(苏州大学)

首届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二等奖(苏州大学)


人才称号

2020年 苏州大学优秀青年学者  

2022年 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

2024年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024年 江苏省委文化优青


招生要求

强调经世致用的法学品格,主张理论研究应源自真实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学以致用,真正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对报考学生的期待:身心健康,正直诚信;目标明确,勤奋努力;劳逸结合,反对荒废。


联系方式:longxuzhuang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