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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受表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600

 201619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学位办、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186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论坛围绕&濒诲辩耻辞;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谤诲辩耻辞;主题,分&濒诲辩耻辞;院校与行业联合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质量保障体系&谤诲辩耻辞;四个专题作了深入研讨,表扬并奖励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42篇优秀学位论文、55名优秀教师和55名优秀管理工作者,听取并通过了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2016年度工作要点。

在本次表彰中,法学院史浩明副教授获评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胡育新同志被评为优秀管理工作者,上官丕亮教授指导、王贞仪同学撰写的论文《论治安处罚中诽谤的认定——基于言论自由的视角》获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二等奖。

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参加了会议,并作为获奖单位代表领取了吴爱英部长颁发的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