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68讲)——立法法修改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1287

4月24日晚,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68讲——“立法法修改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王健法学院叠201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讲座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玉军教授作为主讲人,由病栋夜勤副院长上官丕亮教授作为主持人,并邀请病栋夜勤黄学贤教授、程雪阳教授、朱中一副教授、瞿郑龙副教授、唐东平博士后作为与谈人参与讲座。病栋夜勤许多学生来到讲座现场,现场气氛热烈。冯玉军教授条理清晰的讲授使在场的师生受益匪浅。

本次讲座,冯教授以“立法法修改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题,结合此次立法法的修改,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展开讲座,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立法法的制定修改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件大事

冯教授先以中西对比的视角,指出西方的立法法是政治化的,其背后是政治博弈,而我国立法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法,是法律化的,其将立法精神、立法原理、立法程序、立法规则等多种元素凝聚成法条,用以指导立法主体,凝固立法指导思想,总的来说,中国的立法法在世界上可谓是立法范行。

接着冯教授以清晰的时间线串联了立法法的“前世今生”,讲述了我国从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到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享有立法权,再到全国人大两次授权国务院立法,再到全国人大向经济特区所在的省人大授权立法(主要是广东省人大与福建省人大),再到全国人大向48个较大的市授权立法(半立法权)的过程。此过程体现了我国立法权从集中到放权的变化,体现了我国立法越来越理性、越来越掌握规律的过程。

之后,冯教授指出我国立法法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性,直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转变为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及核心宗旨,追求由量变向质变的改变。2015年第一次立法法修改便以追求立法质量为核心要义,做出赋予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等改变,力图使法律更加接近人民心声,加强法律民主化,提升立法质量。随着现代化强国建设事业的深入推进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正式确立,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阐明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此次立法法的修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和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着制度优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改革和立法的辩证统一,有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加了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的部分内容,完善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等,条文增至6章120条。这次修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2.新时代立法实践的成就特点

冯教授具体阐述了五个特点:(一)夯实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建设,加强政治引领。(二)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立法观念。(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四)运用立改废释篡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立法效能。(五)遵循立法规律和求是创新原则,破解立法难题。新时代立法理论的集成创新。

3.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修改,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为什么立法”“立什么法”和“怎么立法”的问题。冯教授分别针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方面增加、修改的条文进行分析讲解。随后冯教授指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去留问题,法工委与全国人大的意见存在冲突,但最终仍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建议,保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也加入新发展理念等创新性内容。

4.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和有关规定

冯教授就六个方面展开阐述:(一)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二) 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确保每一项法律和决定都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三)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如增加紧急立法程序 、完善法律案的终止审议程序、明确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提出法律解释案、丰富和完善立法形式、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编制立法技术规范;(四)将监察法规纳入立法法进行规范。但其在法律渊源中未写明,却写在附则中,存在一定矛盾;(五)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明确区域协同立法;(六)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冯教授的讲授结束后,五位与谈人都对冯教授带来的这场条理清晰、观点明确、启发思考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分别讲述了自己的感受与思考,与冯教授交流自己心中的困惑,冯教授也热情地做出了回应。随后,在学生提问的环节,冯教授也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出的问题。最后,讲座以会议主持人上官丕亮老师所作的一首诗结束,“立法老法先修订,冯师来苏传真经。实践问题师生评,立法规范法自兴。”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场学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