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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67讲)——罪犯犯罪学的兴起与借鉴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143

4月21日晚,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67讲“罪犯犯罪学的兴起与借鉴”,在病栋夜勤叠201会议室顺利召开。同时,讲座增加了线上腾讯会议的形式,为许多感兴趣但未能到场同学提供了参与平台。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老师作为主讲人,由病栋夜勤李晓明教授主持,病栋夜勤陈珊珊副教授、杨俊副教授、朱嘉珺副教授及苏州城市学院韩冰讲师作为与谈人参与会议。

本次讲座重点围绕罪犯犯罪学的兴起与借鉴,从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展开:兴起概况、研究工作、实践活动、政策建议、借鉴思考。吴宗宪教授广泛搜集资料,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考察与研究成果,对罪犯犯罪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与讲解。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认真倾听、积极提问,对罪犯犯罪学有了更深层次的接触与了解。

第一部分,吴教授就罪犯犯罪学的概念和基本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首先,他指出,罪犯犯罪学 (convict criminology,CC)是从罪犯的视角研究犯罪与相关问题的犯罪学分支学科,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美国犯罪学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Criminology, ASC)的一些会议上兴起的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从事这类研究和相关工作的人员,被称为“罪犯犯罪学家”(convict criminologist),主要是指曾经或者正在被监禁并拥有犯罪学或者类似博士学位的人,或者即将完成此类学习的人,但实际上,很多获得硕士学位的罪犯或者前罪犯也被看成是罪犯犯罪学家。罪犯犯罪学家还包含了大量的“非罪犯人员”,即对这类研究感兴趣的专业研究人员、监狱和矫正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的监狱改革积极分子等。罪犯犯罪学自其在美国出现之后已经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除了美国之外,其活跃成员还生活在加拿大、新西兰、英国、芬兰、澳大利亚、法国、瑞典等国家。不过在我国尚无罪犯犯罪学这个概念,相关的学术研究也很欠缺,而吴教授在准备其《西方犯罪学》(第三版)书稿中论述了相关内容。其次,吴教授提及到罪犯犯罪学科的重要人物和标志性事件如两位重要开拓者弗兰克?坦南鲍姆与约翰?欧文、第一部重要著作《罪犯犯罪学》及第一个正式的学术团体美国犯罪学协会(ASC)罪犯犯罪学分会等。同时,吴教授对罪犯犯罪学的性质、特点和目标展开说明。罪犯犯罪学通常被看成是批判犯罪学 (critical criminology)的一种,有很强的综合性特点,不仅研究犯罪相关问题,更研究罪犯相关问题,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中的相关问题,并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多方面的实践工作。并且,罪犯犯罪学家试图发展一种不同于传统犯罪学的话语体系和理论学说,其目标不是要废除监狱和监禁等刑事司法制度,而是要利用以前作为犯人的经历和作为专业学者学会的工具,从事民族志研究,特别是自我民族志研究,以便更真实地描述监狱经历,进而提出改革刑事司法制度的建议。

第二部分,吴教授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基本假设叁个方面对罪犯犯罪学的研究工作进行阐释。其中,吴教授重点讨论了罪犯犯罪学独特的研究方法——民族志方法,这是基于第一手观察和互动而对特定文化进行详细描述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尤其利用自我民族志的方法,以“内部人”视角开展研究工作,其研究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自己的生活经历以及与其他罪犯或者前罪犯的口头交流。这种研究方法的优势在于,因为研究人员自己经历了监狱生活,对于监狱的囚犯和其他罪犯以及监狱人员的黑话等都较为熟悉,方便研究工作的开展与深入。

第三部分,吴教授强调,罪犯犯罪学家与仅仅开展学术研究的纯粹的学术犯罪学家 (academic criminologist)有重要差别,他们还开展大量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传播研究成果、从事教育帮助活动、进行专业咨询活动、支持前罪犯同事以及其他的帮助活动如个人心理调适、职业技能培训、重建人际关系等,以便有效促进罪犯或者前罪犯顺利生活,预防他们重新犯罪。

第四部分,吴教授总结了罪犯犯罪学家通过研究提出的六大政策建议,包括控制监狱人口、改善监狱条件、改善囚犯待遇、赋予囚犯投票权、取消告密制度以及提供回归帮助。其中控制监狱人口的建议应当通过减少判处监禁的犯罪,把监禁作为对付严重犯罪的最后手段,缩短总和刑期,以及限制假释委员会任意撤销假释的权力等等具体途径来实现。

第五部分,吴教授分享了自己从罪犯犯罪学角度获得的借鉴思考。他认为罪犯犯罪学具有可以借鉴的重要价值,体现在叁个方面。第一,有助于全面、准确了解事实,认识犯罪和刑事司法活动的情况,相较于以往的非犯罪人员研究的间接性、推测性,罪犯犯罪学家研究更具有直接性、自反性,能够发现未犯罪的研究者并不了解的相关情况,可以获得更加接近客观事实的真实信息。第二,革新了相关研究方法,推动了自我民族志方法和监狱民族志方法的应用。第叁,有助于增强犯罪对策效果,提高犯罪对策的科学性。当然吴教授也指出借鉴国外罪犯犯罪学的有益成分,在我国发展需要进行一些努力和具备相关条件:首先必须了解罪犯犯罪学的已有成果,将国外同行们的研究成果翻译、介绍到我国来。此外要想真正在我国发展罪犯犯罪学,必须有我国自己的罪犯犯罪学研究者,应该在罪犯中激发和培养人才,并且罪犯犯罪学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对于罪犯和前罪犯的宽容和社会各界的帮助。

吴教授的讲解结束后,四位与谈老师都对吴教授带来的这场内容丰富的学术盛宴给予高度评价并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与感悟。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吴教授耐心解答。

最后,讲座主持人李晓明教授总结说,吴教授在叁个小时的讲座中结合自身多年的研究经验,用丰富的事例对罪犯犯罪学做出了精准的分析。各位参与人和广大听众都受益匪浅、收获颇多,非常感谢吴教授以及其他嘉宾的参加,我们也无比期待下一次论坛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