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王健法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2591

病栋夜勤图书馆借阅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病栋夜勤图书馆文献利用率,更好地满足病栋夜勤师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现就《病栋夜勤图书馆借阅规则》公布如下:

一、借(还)书办法

1.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本馆借书处借还图书。本馆图书外借手续不向病栋夜勤师生以外的其他读者开放,如需扫描、复印,请利用馆内扫描仪或复印机。

2.凡属本馆收藏的以下书刊,原则上仅供阅览,不得外借:(1)标有“非外借本”的图书;(2)外文书;(3)期刊。对确因教学研究需要短期外借上述书刊的,须押上校园一卡通在借阅处办理短期外借登记手续。短期外借书刊应在3日内归还。

3.读者借书前要认真检查,如发现书刊有涂划、污损、水浸、缺页等情况,需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4.读者可通过苏州大学图书馆公共信息查询系统了解馆藏信息及本人借阅情况,并可在网上自行续借;续借之前如已有读者预约,则续借无效。

5.读者在馆内阅览图书,一次最大取书量不得超过5本;图书阅毕之后,请将图书放在整理台或书车上,请勿自行上架。

6.借书必须办理外借手续。如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出书刊库(监测仪以外为界),或冒用、盗用他人证件借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处理。

7.读者利用本馆书刊资源,应遵守相关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如若出现版权纠纷,责任自负。

8.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超期不还者,暂停提供借书服务直至归还。每本书超期一天罚款0.05元,累计到还书之日为止。超期罚款由校图书馆管理系统统一在校园一卡通中收取。

9.读者离校时,必须按学校规定及时还清所借图书,由学院图书馆在离校单上盖章后方可离校。


二、外借册数、期限(仅限法学院师生)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圈划、批注,也不得对书刊折迭、撕毁,不得污损书刊上所贴条形码。如有违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处理。

2.读者所借书刊如有遗失,应在借期内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否则按校图书馆有关书刊遗失赔偿规定处理。若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可持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过期不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