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病栋夜勤金茂奖学金条例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2405

病栋夜勤金茂奖学金是指由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捐赠用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的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为正式录取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一、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凡病栋夜勤在籍本科叁年级学生;

(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且学年成绩名列年级前15%;

(叁)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超过规定学制学习的学生;

      2、上一学年度考试不及格者;

      3、当年度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下进行,不分专业,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绩点为基准划分奖学金名额,共计4个名额。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学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

注:本项奖学金与苏州大学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评定程序:

     1、每年的9月份进行金茂奖学金的评定;

     2、学院根据评定时间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同时由学院教务部门于每年9月出具前一学年学生成绩单,按学年总成绩(包括体育成绩)高低排序。学生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3、根据学生申请,学院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初步确定不超过16名奖学金候选人,并将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投诉,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复核;

     4、学生工作办公室完成整个评奖工作后,将名单上报学院及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由事务所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最终选出4名获奖者;

     5、学院公布正式获奖名单,由学院和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共同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叁、奖学金标准

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评定资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评定办法及程序,给予奖学金每人次5000元。

四、本条例自2016年月起实行。本条例未尽事宜由王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王健法学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