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叁次学术午餐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3045

12月30日中午12:00,王健法学院于学院础101顺利召开本学期第叁次学术午餐会。本次午餐会邀请病栋夜勤副教授庄绪龙围绕“集资犯罪治理的法益恢复模式及其推进”作主题讲座分享。由病栋夜勤副院长程雪阳教授主持本次午餐会,与谈嘉宾包括王健法学院李晓明教授、陈珊珊副教授、杨俊副教授、朱中一副教授、朱嘉珺老师、周杰老师、薛艳华老师。来自法学院的五十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精彩的分享开始之前,庄绪龙副教授首先提出“作为一个学者,沟通的介质就是论文”,强调了观点输出的重要性。接着,庄绪龙老师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两个修改为引子,提出对于集资犯罪的处理应该采取何种理念,法律采取的是什么立场这两个问题。而后将观点聚焦于集资犯罪刑法治理的立场争议及评析上,对非罪化和犯罪化说作具体阐述。再次,对标题言及“法益恢复模式”的条件设置作归纳;在最后,从刑法目的、刑事推定疑问的破解、犯罪治理机制的创新叁个角度阐明该种模式的价值。

庄绪龙副教授的分享系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思考的新视角。与谈嘉宾对本次午餐会的主题各抒己见,提出了中肯的与谈意见。

陈珊珊副教授肯定了该篇论文善于建构概念这一优势,但同时指出了叁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一为题目包含集资犯罪的治理,而文章中主要讨论的目标对象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二为在理论归纳部分,对退赃退赔的性质认定为新的法益恢复是否妥当,现有研究系从目的论角度探讨,而不是要素本身的界定;叁为秩序法益被恢复一论,从“规范违法说”来讲,存在矛盾。

杨俊副教授在讲座过后表示颇有收获,对法益恢复视角赞同不已。与此同时,杨俊副教授从吴英案切入,向我们强调了对集资犯罪的法益侵害范围的考量,对集资犯罪的从严规制很重要,但如何完善金融体制才是治本之道。

李晓明教授旗帜鲜明地表达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已经过时,立法上可以不废除,但是应当不执行”的观点。此外,还就本次论文的标题发表系列意见。包括:治理一词,除了法律手段,还应当有社会手段;“法益修复”是比“法益恢复”更好的表达;对法益二字,李晓明教授认为法益适用于自然犯罪,不适用于行政犯罪。

朱中一副教授从行政法角度,重点分析了刑行衔接问题。在集资犯罪的治理中,金融秩序、银行收益和金融安全都应当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薛艳华老师从环境犯罪的角度入手,提出是否能够在论文中具体总结法益恢复模式的适用领域。

与谈嘉宾发言完之后,许多同学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例如,一位同学提出这一新模式的提出是否会挑战罪刑法定原则;还有同学对文章是立法论还是解释论,抑或是教义学发问。

最后,程雪阳教授认为本次学术午餐会非常成功,实现了学术切磋和多学科交流的目标,感谢各位老师、同学参加本午餐会。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冬日里,大家食用的不仅是午餐,更是新鲜的知识和法律的思维。


撰稿人:王健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阮欣怡

审定:程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