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81讲):共同犯罪中的疑难问题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813

2023年10月29日下午14:30,病栋夜勤中式模拟法庭迎来了漫修东吴学术论坛第81讲《共同犯罪中的疑难问题》,本次讲座由“台湾经济刑法学会”理事长、台湾政治大学兼任教授陈子平担任主讲人,病栋夜勤李晓明老师、庄绪龙老师、蔡仙老师、魏超老师担任与谈人,并由陈珊珊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陈子平教授首先介绍了共同犯罪在各国刑法学界的重要地位以及难度,通过四个案例模型引出“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和“共同正犯的本质”两个问题。

对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陈教授从两个层面进行了讨论。第一,对于结果加重犯主观层面的认定,通过亲自板书给同学们梳理结果加重犯的基本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过失犯本身需要注意的预见义务和注意义务,并从以上两个要素进行切入,谈到对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的主观罪过形式需不需要认定过失,或是从预见可能性的角度进行了讨论。第二,批评了台湾学者及其他学者对于过失在刑法理论上的理解与台湾刑法法条目前有关过失这个规定存在脱节的现象,并通过呈现台湾实务相关判例对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的认定存在立场不一致的情形,分析不同学说脉络下对于相似案例处理结果的不同,证成自己的观点:采用肯定过失共同正犯说。陈教授强调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一定要有共同的注意义务,并不是指行为人一起去做某一件事,而是行为人之间形成相互利用、补充关系。对于“共同正犯的本质”,陈教授从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共同意思主体说、犯罪支配论四个方面进行了讨论。

在讲座的与谈交流环节,李晓明老师首先对陈教授多年来对学术问题的钻研、两岸刑法学术交流的推动表示了敬佩,并分享了自己对于共同犯罪的理解,提出当前学说中的理论模式不能离开国家立法情况,对陈教授对于过失共同正犯的观点表示赞同。庄绪龙老师则结合自身实务经历,分析陈教授所提出的四个案例模型在实务中发生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蔡仙老师通过“两人打猎熊误杀他人”以及“团队医疗”的例子,提出在共同过失中是否需要对他人履行注意义务以及其根据出自哪里。魏超老师则提出如何认定过失共同正犯的界限,以及是否能和公司合规无缝对接。陈珊珊老师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在共同犯罪本质中支持行为共同说的学者,在违法论的本质上则采用结果无价值论,这二者是否有矛盾。第二,无预谋的共同激情犯罪是否适合犯罪支配论。陈子平教授一一回应了与谈人与主持人所提出的问题,并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最后,主持人陈珊珊老师再次感谢了陈子平教授莅临本院进行学术交流,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人:罗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