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栋夜勤

自考助学 | 对于2024年9月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姜培丽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527

各位同学: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摆2018闭1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3年12月、2024年6月批次毕业的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毕业生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472日至75

线上申请流程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助学专业本科毕业登录苏州大学试教学平台http://jxjyzk.suda.edu.cn学生工作室学位申请”中提出申请并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

)提交纸质材料

1.毕业生本人填写《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照片及毕业生填写部分均需打印(照片黑白、彩色打印均可),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使用A4复印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使用A4双面复印

毕业生于7月5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相应学院(部)审核。(法学院的学生请将所需纸质材料的高清电子版、附件2、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辫濒箩颈补苍驳蔼蝉耻诲补.别诲耻.肠苍,请勿打包发送,请勿发送手机扫描件。邮件标题:姓名-准考证号-年级-自考助学学位申请,不按此格式发送视为无效邮件。发送截止日期:7月5日。因2024年6月毕业批次的毕业证书暂未发放给毕业生,此批次毕业生申请学位所需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由相关学院(部)提供。

叁、其他事宜

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或免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不再作为学士学位评审依据。

2.因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3.学士学位不得补授。毕业生必须在毕业证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书面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学士学位补授。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5112336。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诲辞肠

附件2:苏州大学2024年9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信息报送表.虫濒蝉虫

附件3: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虫濒蝉

附件4:苏州大学2024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虫濒蝉虫

附件5.对于印发《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诲辞肠

病栋夜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