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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 | 对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接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姜培丽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236

相关学院(部):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苏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继教院〔2022〕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对象

1.专业计划考试课程全部通过的2018-2022级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接本学生。

2.已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且未经自考在线教学平台进行全流程论文写作、拟申请2024年12月毕业及2025年3月学士学位的2018-2020级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接本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一)工作平台

1.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须在“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在线教学平台”(网址:丑迟迟辫://箩虫箩测锄办.蝉耻诲补.别诲耻.肠苍)(以下简称“自考教学平台”)的“论文管理”模块中进行。

2.相关学院(部)、专接本学校须在2024年7月11日(周四)前在“自考教学平台”将论文方向以及指导教师信息,分别更新至“2024年11月自考助学论文”、“2024年11月专接本论文”批次,以便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论文方向,学院(部)根据论文方向分配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

1.论文报名及选择方向:2024年7月12日-8月18日;

2.任务书提交:2024年7月12日-8月18日;任务书批阅:2024年7月12日-8月22日;

3.初稿提交:2024年8月3日-9月3日;初稿批阅:2024年8月3日-9月8日;

4.定稿提交:2024年8月24日-9月26日;定稿批阅:2024年8月24日-9月30日;

5.定稿成绩发布与复核:于答辩通知发布前完成,由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具体安排;

6.答辩组织:由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具体安排;

7.答辩成绩发布与复核:不晚于2024年10月25日,由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具体安排;

8.终稿提交:2024年10月8日-10月31日;终稿批阅:2024年10月8日-11月5日;

9.最终成绩审核与发布:由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具体安排,不晚于2024年11月8日;

请各学院(部)、专接本学校严格按照系统通知时间完成各阶段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时间截止后不能上传文件和批阅。时间如有变化,以系统通知为准。

(叁)工作流程

1.学生选择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学生须在自考教学平台内选择本人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方向,须注意论文方向不是论文题目,论文题目需要学生在后续环节根据论文方向自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毕业论文(设计)方向的,不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下一阶段。

2.分配指导教师:学生选定论文方向后,相关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应尽快根据论文方向分配指导教师,以便学生开展任务书提交工作。

3.学生撰写、提交《苏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撰写并提交任务书,(任务书可在自考教学平台/在线论文/论文资料模块下载),任务书阶段,学生须提交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当与论文方向相符,但不能照搬论文方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下一阶段。

4.指导教师批阅任务书: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任务书进行批阅审核,给出评语。

5.学生撰写、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初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写作格式可在自考教学平台/在线论文/论文资料模块下载)。初稿阶段,学生可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初稿自愿查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下一阶段。

6.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进行批阅审核,给出评语。

7.学生撰写、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继续完善论文,查重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定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定稿阶段可最后一次根据指导教师评语修改并提交论文题目,在后续环节中论文题目不得变更。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上传教学平台后,必须在自考教学平台内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学生须等待查重结果返回,查重通过的(文字复制比≤30%)定稿方可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下一阶段。

8.指导教师批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给出评定意见以及分值,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分值≥60分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9.学生查看并复核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成绩。

10.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专业所属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在自考教学平台/学生论文答辩管理模块录入学生答辩分组信息,同时做好答辩通知。

1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具体答辩事宜及地点由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答辩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补答辩。

1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专业所属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在自考教学平台/论文成绩管理模块导入并发布答辩成绩。

13.学生查看并复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14.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学生参加答辩后,须按照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修改、完善、查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订好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笔顿贵格式)提交自考教学平台。

终稿应以论文标准格式写作。终稿阶段,论文题目不得变更。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教学平台后,必须在教学平台内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学生须等待查重结果返回,查重通过的(文字复制比≤30%)终稿方可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不参与成绩合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者答辩成绩无效。

15.指导教师审核终稿: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的答辩成绩方可参与成绩合成。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作为学生的论文留档材料留存。

16.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发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指导教师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50%、50%。学院(部)、专接本学校答辩委员会须对评定的总成绩进行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审定后的成绩为准。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于毕业论文(设计)。

3.首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免费,第二次起收取论文指导、答辩费:文科类200元/次,理工类及艺术类220元/次。

4.管理端、教师端与学生端论文流程相关资料均可在自考教学平台/在线论文/论文资料模块下载。

叁、特别提醒

1.相关学院(部)、专接本学校务必通知学生按各阶段的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毕业论文(设计)流程。

2.相关学院做好专接本学校论文流程的对接与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5112336。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0日